太阳塔网络预约使用条款
太阳塔网络预约使用条款
在办理太阳塔入馆手续时,须遵守以下《太阳塔网络预约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规定。
仅限同意本条款规定事项的游客可使用太阳塔网络预约(以下简称“本服务”)。
第1条:关于本条款的适用范围及变更
- 本条款的适用对象为使用本服务的用户。
- 本服务可在合理范围内,通过合理的方法,在未事先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对本条款进行适当变更,用户须事先同意本条规定。
第2条:关于使用条件
- 本服务的服务对象仅限通过网络购买太阳塔(以下简称“本设施”)门票的用户,谢绝用于购买门票以外的目的。
- 本服务仅限可自行负责操作、使用电脑及网络,并操作、使用可进行网络信息的准确显示、电子邮件等各项设置已正确完成的电脑的用户为对象。因本设施无法控制的客户端设备、软件、网络、OS、程序、保护设置、提供商等因素导致无法正确使用本服务时,本设施不承担任何责任。
- 在进行门票的购买等行为时,请用户在规定的表格中填写用户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等个人信息(以下简称“个人信息”)。如存在填写疏漏、无法识别的乱码、虚假记载内容等情况时,则无法正确受理,有可能拒绝用户提交的预约申请。
第3条:关于禁止行为
- 用户向第三方转卖门票、为了进行转卖向第三方提供门票的行为,无论是否存在盈利目的,该类行为均予以禁止。此外,禁止出于盈利目的而向第三方无偿转让门票。
- 用户出于向第三方转卖门票的目的,或出于为转卖而向第三方提供门票的目的而进行门票的预订,该类行为均予以禁止。此外,禁止出于盈利目的进行门票预订继而无偿转让第三方的行为。
- 如用户发生违反第1款或第2款规定的行为,用户将被取消会员资格,无论门票种类与目的,禁止其以后进行会员登录及预订门票。
-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禁止出现以下行为。
- 侵害本设施或其他用户等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及其它知识产权、财产权、隐私权等权力的行为,或者有可能造成此类侵害的行为
- 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或有可能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以及向其他用户等第三方提供违反公共道德信息的行为
- 构成犯罪的行为,或者有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
- 无论是否处于选举期间,选举活动或选举活动的类似行为
- 有关性、宗教、政治的活动
- 与本服务相关,未经塔设施同意的盈利行为
- 非法使用ID及其它识别号码的行为,用户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的伪造行为或冒充行为
- 通过本服务或与本服务联动,进行使用或提供诸如电脑病毒之类有害程序的行为
- 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者有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 本设施认为不适当的其它行为
第4条:关于门票的销售
- 关于用户可使用本服务进行预订的门票种类及价格,须依照使用介绍的门票页面中记载内容。
- 本设施与用户间关于门票的买卖合同成立时间,为本设施针对用户的预约申请,完成用户所使用的信用卡结算时,或者在万博纪念公园自然文化园各出入口或本设施接待窗口(以下简称“售票窗口”)完成门票价格的支付手续时。
- 务请确定入馆日期时间、入馆人数、详细分类后进行门票的预订。
第5条:关于门票的交付及支付方法
- 关于门票的领取方法,请在入馆日当天前往售票窗口,出示办理网络预约手续时本设施发送的预约完成邮件中附带的“二维码”,并告知“已通过网络完成预约”。关于门票的交付,在用户办理门票出票手续的门票窗口进行交付。
- 普通用户原则上须使用信用卡(维萨、万事达卡、JCB、美国运通、大莱卡、发现卡)进行预约时的预结算。
- 包括减免对象(持万博纪念公园一年通票、残疾人证明等)在内的预约,须在太阳塔门票窗口使用现金支付相应金额,之后交付票券。门票窗口支付方式仅限现金,无法使用信用卡及电子货币进行支付。
第6条:关于门票的管理
- 在领取已购买的门票后,请用户自行负责进行门票的保管。对于毁损、遗失,原则上不补发。
第7条:关于取消、变更
- 普通(个人)预约属于信用卡事前结算对象,预约后不得进行取消。关于入馆日的变更,在第一次预约时指定的入馆日前一天中午12点前,可进行入馆日的变更,变更后的入馆日期须在第一次预约手续日起的120天之内,变更仅限一次。
- 因公园自身原因导致场馆关闭时,使用信用卡已完成事前结算的用户,可通过以下任一方法进行退款。本设施将向对象用户的预约时登记邮箱地址发送退款通知邮件。
- 取消信用卡账户的扣款,或向信用卡账户进行退款(退款日根据用户签约的信用卡公司而存在差异,预计在1至2个月后)。
- 在规定的退款要求单中填写必要事项后,在场馆关闭的原定入馆日起6个月以内通过邮寄或自行携带的形式,提交退款要求。
第8条:关于用户的个人信息
- 关于本服务,本设施将努力提供最佳的安全机能,但该安全机能可能存在不足,敬请用户谅解。
- 本设施根据次款的目的,将记录用户的个人信息。此外,用户同意本设施记录用户的门票预订、购买记录及本服务的使用记录等信息(以下简称“个人信息”)。如用户不同意提供个人信息,则无法使用本服务。
- 本设施将个人信息或个人纪录用于以下目的。此外,如将个人信息或个人记录用于本款规定以外目的时,须重新通知使用目的,并征得用户同意。
- 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用户的门票预约申请及附带服务的通知
- 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本设施门票销售及设施信息等内容的通知
- 关于门票及本设施的用户服务(受理咨询等)
- 其它本服务相关或附带服务的提供
- 用于本设施市场调研活动的统计资料制定
- 因设施运营需要,有必要进行本人确认
- 或依照法律法规需要进行核对等措施的用户须同意,本设施在进行前款规定目的的个人信息使用时,可对委托进行本设施管理运营的第三方(以下简称“业务委托单位”)在必要范围内公开个人信息,业务委托单位在执行被委托业务时可在必要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此时,本设施须通过合同,赋予业务委托单位义务,确保不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泄漏个人信息,不将个人信息用于执行被委托业务以外的目的。
- 当符合以下任一情况时,本设施有权不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公开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及个人记录。
- 依照法律法规时
- 为确保人身安全或财产保护,并难以征得用户本人的同意时
- 在提高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康发育方面存在必要,并难以征得用户本人的同意时
- 国家机关、地方公共团体或接受上述机关委托的人需要执行法律法规规定事务的情况下,需要对此进行协助,如征得用户本人同意可能对执行该事务带来不利影响时
- 本设施须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及个人记录,避免出现流失、遭受不当访问、篡改、破坏等情况。
- 本设施在接到用户以下内容的要求时,须确认必要性后采取合理的措施。
- 个人信息向用户的公开
- 个人信息的修改、追加或删除
- 关于个人信息的使用及公开,对于已做出的同意进行全部或部分撤回
第9条:关于系统
- 本设施有权根据本设施的需要,在不经预告的情况下实施本服务使用系统的变更、关闭等行为,因此导致用户损失,本设施不承担任何责任。
- 对于用户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进行的长时间停止及关闭浏览器、关闭电脑、切断网络等行为而引发的任何问题,本设施不承担任何责任。
- 本服务连接部分本设施以外的网站及服务器。
- 本服务使用了JavaScript、SSL及Cookie。
- 浏览本服务时,推荐以下环境。
■如使用电脑
OS:Windows7以后版本,Mac OS10以后版本
浏览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11以后版本、Microsoft Edge最新版、Mozilla Firefox最新版、Google Chrome最新版、Safari最新版
■如使用智能手机
iOS:iOS 11以后版本,Safari最新版
Android:Android 6以后版本,Google Chrome最新版
※ 上述以外环境下有可能出现显示不良等情况,敬请谅解。
※ 根据用户所使用的设备环境,上述环境也可能出现显示不良等情况,敬请谅解。
第10条:关于协议管辖
- 如因本服务与用户发生纠纷时,将大阪地方法院(日文:大阪地方裁判所)作为第一审协议管辖法院。
附则
- 本条款自2019年7月3日24时起实施。